海難案海事處助理處長上訴得直獲減刑 涂謹申指判決有原則上錯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1/3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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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謹申認為上訴庭判決不能接受,並有原則上的錯誤。(資料圖片)

涉及南丫海難的前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早前就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刑期提出上訴獲高等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減刑至即時獲釋。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上訴庭判決不能接受,並有原則上的錯誤,促請律政司重新研究應否再上訴或覆核刑期。

涂謹申不接納法官指蘇在事件中並沒涉及個人利益,只為了方便業界以「新船新例、舊船舊例」方式驗船作為減刑理由,認為這是原則上的錯誤。他續指,這次案件涉及執行新的安全規例,而非例如更改收費般的非安全規例,蘇平治作為處長級人員指示下屬不執行新規例可以導致人命傷亡,後果可以好嚴重,故他認為蘇平治即使在案件中沒有個人利益,但他卻犧牲了市民的安全,因此法官不能以沒涉及有利益而作出輕判。

涂進一步指,凡涉及安全的規例最重要是其阻嚇力,他認為原審裁判官作出較重的判刑就是要產行阻嚇力,顯示所有高級公職人員有關安全的規例一定要執行,有否帶來人命傷亡亦要重罰,正因為我們不知道不執行規例會產生幾多人命傷亡,故才需要產生阻嚇力;相反,有否涉及利益並不應該作為判決的主要考慮,因此他無法理解和接受上訴庭的判決。涂促請律政司重新研究應否再上訴或覆核刑期,否則這次的判決會向社會帶出「即使犧牲了市民安全原來都會輕判」的訊息。